【导读】华图丽水公务员考试网同步丽水市人力资源网发布:丽水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公告,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!如有疑问请加【2020浙江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汇总】 ,更多资讯请关注丽水华图微信公众号(ls_huatu),丽水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:0578-2186372
根据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以及《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开展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凡截至2013年3月31日前在丽水市辖区内设立的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,有劳动用工的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,都应到单位注册登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受2012年度(每年二季度初至下年一季度末)劳动保障书面审查(以下简称书面审查)。
二、书面审查申报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。申报时请先登录
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:(http://rsj.lishui.gov.cn),下载书面审查报告书,据实填写报告书。
三、书面审查应提供:《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》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2013年2月工资发放表、3月份所有员工花名册(应注明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、进单位时间、合同期限等内容);劳动合同书(涉及多工种,每工种提供2份。统一工种的,共提供10份)。以上资料如系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。
四、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审查报告书中社会保险一栏意见,请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后,再报送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评级。
五、对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、逾期参加书面审查的;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、隐瞒事实真相的;出具伪证或者隐匿、毁灭证据的;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,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在用人单位推荐评定诚信示范企业、驰著名商标等荣誉时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提供相关意见。
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二○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
(编辑:丽水华图)